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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上海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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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wky
时间:
2023-4-2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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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上海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 年上海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海市教育委
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学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详见学校官网介绍
http://www.sus.edu.cn/xxgk/xxjj.htm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
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
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要求
(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计划招生数
见招生目录
(二)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的组成、分值及大纲
参照学校研究生处 2020 年 7 月发布的《上海体育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全
国统一考试自命题考试科目》
http://yjsc.sus.edu.cn/info/1790/4805.htm
和
2022 年 6 月公布的《上海体育学院关于 2023 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
调整的通知》
https://yjsc.sus.edu.cn/info/1790/6245.htm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2023 年 9 月 1 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
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
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
单位同意,相关证明须在复试时提供。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 1、2、3 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
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
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 号)有关规
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条件(一)中 1、2、3 各项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2.限报专业:非全日制体育专业学位硕士(运动训练领域)。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
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
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4.获得过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六名或亚洲三大赛事
(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前三名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全国最高等级锦
标赛或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所参加的比赛必须是最高级别赛事,分站赛成绩
不在序列中,现役运动员优先);或获得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
杯)前三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冠军或全国三大赛事(全
运会、锦标赛或联赛、冠军赛)冠军的教练员;或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且在近三
年有国际赛事执裁经历的国际级裁判等。
(四)同等学力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不得跨专业报考。
2.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复
试时须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
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接收推免生专业仅限
于全日制相关专业,推免生总数不超过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人数的
50%。
(六)报考学校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免试攻读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 1、2、3 各项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2.限报专业:体育专业学位硕士。
3.在近 2-3 届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赛(后二者在项目上须与奥运会
项目一致)中获得单项冠军和集体项目冠军的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
或担任上述获得冠军队员的单项教练和主教练的教练员。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2.网上报名时间: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
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3.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
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
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
信息。
(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
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
4)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上海体育学院报考点(代码 3125)。在完成网
上报名后,于 10 月 20 日中午 12:00 点前(逾期不受理)将材料(报名表、身份
证复印件、运动成绩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等)通过顺丰或 EMS(外包装注明:2023 单考)送至学校研招办审定报考
资格(上海杨浦区清源环路 650 号上海体育学院研招办 俞老师收 电话:
021-65508093),审定合格者方可到报考点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
5)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
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
7)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
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
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
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
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
完成相关工作。
(
12)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免试攻读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员的具体报
名办法另行通知。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
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
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
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参加我校单独
考试考生须持《同意报考证明》。
3.在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
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
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
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
—17:00)。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
见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在国家确定初试成绩要求后,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自主确
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
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推免生复试面试时须提供本科期间完成全部应修课程的成绩单(教务处盖
章)、获奖证书及各类科研成果、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等相
关材料。(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的考生,获得国家一
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
案另行通知。
(三)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
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准确发布接收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考
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
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
试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
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
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
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
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
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
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
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
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
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
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
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
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
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
责。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八.毕业生就业
(一)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九.学费、奖助
(一)学费:全日制硕士 8000 元/年;非全日制体育专业硕士、新闻与传播
专业硕士 13000 元/年,旅游管理专业硕士 25000 元/年,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第一
年和第二年 90000 元/年,第三年 58000 元/年。
(二)奖助学金: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
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推免生按有关规定享受新生学业一等奖学
金。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非全日制硕士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为暑假集中授课。学校提供有偿住宿(仅限于授课期间);录取后
的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保留原籍。
十一.其他
(一)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出示 4 门相关专业的本科成
绩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
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
2023 年上海体育学
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请考生关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
www.moe.edu.cn
公开);登录“研
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相关网上公告。
(六)本招生简章执行过程中,如因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则以上级主
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电话:021-65508093
电子邮箱:
yzb@sus.edu.cn
地址:上海杨浦区清源环路 650 号上海体育学院研招办 (
200438)
纪委电话:021-6550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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