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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卫灿|调剂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 |校外】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3-4-6 15:59
标题: 【卫灿|调剂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 |校外】
【卫灿|调剂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 |校外】


【复试形式】
未通知


【接受调剂专业】
1、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缺额3)
2、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缺额4)
3、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缺额2)
4、卫生毒理学(缺额3)
5、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缺额5)


【调剂报名时间】
4月6日下午14:00-4月7日中午12:00


【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当年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中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调入专业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符合学院制定其他要求。
6、我校拟接收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公布调剂的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均可接收,考生须满足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分数需达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分数线基本要求。
7、各专业调剂名额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个别专业经申请不超过1:5)。
8、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
1、同一调剂批次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所有志愿无效报名。调剂系统关闭后,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申请调剂考生参照天津医科大学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缺额专业,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或研究方向(如果该专业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调剂,否则视为无效调剂数据)
3、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原报考专业为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允许调剂到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招生咨询电话/邮箱:022-83336930/yzb@tmu.edu.cn


【信息来源】
http://gs.tmu.edu.cn/2023/0404/c3111a6453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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