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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人员 [打印本页]
作者: 公卫就业帮 时间: 2023-1-3 11:33
标题: 浙江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人员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于1931年,前身为浙江省立医院,现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中西医各临床科室门类齐全、具有鲜明中医特色和中西医医疗优势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拥有湖滨院区、钱塘院区、西溪院区和富阳院区四个院区,其中湖滨院区为目前的本部,钱塘院区成立于2001年,已成为杭州东部区域最重要的医院之一,西溪院区2020年12月开张,将建设成为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康复医院;富阳院区作为未来本部将于2025年完成一期建设,将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75个岗位共178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与流动,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将分批次开展。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3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列入招聘对象范围的应届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6月底前毕业。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确定考试对象名单或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7日12:00期间,登录浙江省中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PC端(http://rs.zjhtcm.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我院将不再受理。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8日12:00。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确认途径:登录招聘系统PC端,点击“个人中心-投递记录”,进行确认。
(二)考试
考试工作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具体科目详见招聘平台通知公告(其中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月9日,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和业务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面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面试有关安排另行以网上公告、短信和电话联系方式通知有关人员。面试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面试复试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
面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医院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医院官网人员招聘板块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613535(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7062291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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