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3名,怀化市教育局市直公办学校岗位(022-058)要求详见《怀化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市直公办学校教师公告》,其他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
本次集中招聘计划113名。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见附件1。专业名称主要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 9:00-7月9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2022年7月7日 9:00-7月10日17:00
(二)报名地址
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
(三)网上报名程序
市直事业单位岗位报名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页面“网上报名”图标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需要上传的材料如下: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报名;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
(5)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相关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7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本公告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0、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4.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7月7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更改个人资料。
8.特别提醒:报考人员于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及时与岗位计划用人单位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怀化人事考试网、用人单位官网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最低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65分(含65)合格分数线。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集中发布公告,用人单位自主组织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说课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各岗位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及分值比例见附件1。
(一)首轮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首轮考试,考试方式见附件1,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根据首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次轮考试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次轮考试(及第三轮考试),考试方式见附件1,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成方式见附件1,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相同,按首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首轮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次轮考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成绩排名。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要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也可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生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按事业单位政策兑现相关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期间,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确认身体健康并提交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和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外)。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否则后果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湖南省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及举报电话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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