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疾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考岗位、名额和条件 (一)招考名额及相关要求 此次共招聘编外专业人员3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南溪街道松山路455号南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3839899。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名资格,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免收报名费。 (三)面试 1、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中心行政办公室电话通知。 2.主要面试应聘者意愿素质(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等)、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内容。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与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用工性质为编外聘用制,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临聘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月工资待遇由区财政予以保障,社保按相关规定执行,差旅费按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及特别提示 1.本公告内容未尽事宜由南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3839899。 2.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服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报名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请应聘人员报名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宜宾市南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5月28日 以上信息来源网络,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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