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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77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公卫就业帮 时间: 2021-12-16 11:04
标题: 2021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77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国内首屈一指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应急救治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新型公共卫生临床机构。中心现有蟠龙山、历山和鲍山三个院区,开放床位1800张,二期工程两年内投入使用,床位达3000张。中心在结核病、肝病、胸外、呼吸、内镜诊疗、介入治疗等方面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着力打造心脏、修复重建、重症医学、骨科、肿瘤、影像等12个特色诊疗中心。建立了以院士工作站为高地的整合医学转化平台,突出产业整合转化功能,特聘国内外院士团队、知名专家定期坐诊,目前已开展手指再造术、断指再植术、乳房再造术、修复重建术、手部外伤、先天畸形、淋巴水肿、功能康复;CT定位脊柱微创手术、“CT定位+椎间孔镜”治疗椎间盘突出术、病灶活检清除置管引流;自体骨髓细胞移植治疗糖尿病、退行性关节炎、卵巢早衰、肝硬化等国内外领先技术。中心是山东大学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点,是国家区域医学中心创建单位,在青岛、菏泽设有分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高级岗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中心将不定期在官方网站通报招聘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材料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组织人事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号办公楼306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考察环节提供学位认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均需提交原件。
请将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和附件4(EXCEL版)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面试、笔试工作。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组成。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招聘岗位为单位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
按面试成绩60%和笔试成绩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心成立考察专家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605709
投诉举报电话:0531-6760577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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