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计划共111名(详见附件),其中: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46名、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7名、萧山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11名、浙江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47名。
二、招聘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博)士学位,户籍、生源不限。已被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计生事业;
3.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2月3日至2003年12月3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查询并再次报名、面试面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12月3日9时—12月17日17时;网址:http://220.191.163.123:8080(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职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2021年12月4日9时—12月17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系统每2小时自动更新数据1次。本阶段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招聘单位暂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2月18日9时—12月2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本阶段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2月23日0时—12月27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核。考生改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16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2月23日0时—12月28日10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2月2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卫生健康局(风情大道3258号)908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五)面试面谈
资格初审通过后进行面试面谈,面试面谈前,由招聘单位对已成功缴费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复审,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所需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谈。网上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28日11时—12月30日16时。
网上资格复审后,若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9的,则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9确定各职位的入围面试面谈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面谈由用人单位自主进行,可采取理论考试、技能考试或面试面谈等方式。用人单位组成专家考核组,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全程指导和监督,按规范的操作程序实施,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面谈的合格分一般为60分;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合格分为75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面试面谈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试面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方生效)。面试面谈后未签约的考生,如符合岗位调剂条件的(岗位空缺、报考条件符合、面试分数在75分以上、考生和招聘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调剂,确定为入围体检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择取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八)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萧山人才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监察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凭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逾期不到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的研究生,如属国内部分“双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为医学类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同)本科、硕研、博研医学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于国内部分“双一流”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海外(境外)硕研、博研医学类应届毕业生的,可享受人才专项补助,其中应届博士研究生20万元、应届硕士研究生15万元、应届本科生10万元;人才专项补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5年等额发放。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3530;举报受理电话:0571-82661081、8386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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