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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4年海军军医大学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gwky    时间: 2024-4-15 13:49
标题: 2024年海军军医大学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硕士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经研究,我校已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开展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名单

无军籍地方考生在教育部A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成绩要求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招生分计划,按照130%复试差额比例取整加一确定复试名单,末位初试总分即为该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过线考生不足130%的学科专业,按教育部A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附近1),上线合格考生均纳入复试名单(附件2)。

    二、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一)资格审核材料

      各复试院系在复试前将对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须在院系现场复试报到时提交材料原件审查并收取复印件,扫描件排序后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档,文件以“报考学科专业+姓名.pdf”命名,复试前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复试+报考学科专业+姓名”)提交相关复试院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1.本人签字《诚信复试承诺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已开通下载)

      4.学生证(地方普通高校应届生提供)

      5.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籍核验不通过者(包括军队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材料;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或按照各复试院系要求进行提供。

       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及录取

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英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复试成绩(200分)由英语测试(20分,考核听力,占10%)、专业综合知识考试(80分,一般为笔试,占40%)、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100分,包含英语口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占50%,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成绩组成。同时满足复试成绩不低于120分、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均不低于60分,认定为复试合格。复试成绩按30%权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办法:初试成绩(500分)÷5×0.7+复试成绩(200分)÷2×0.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内容。各复试院系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测试、考核形式,报批后提前对考生公布。

各复试院系安排纪检人员或指定专人参与复试,履行本级监督职能。复试安排有专人负责复试文字记录及录音录像。

    四、调剂

       基础医学(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药学(1007)、中药学(1008)、特种医学(1009)和药学硕士(1055)接受考生调剂。学校将拟制调剂工作办法并在调剂开始前公布。确因一志愿报考考生放弃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而缺额的指标,由学校在一志愿复试结束后一并组织调剂。计划缺额指标调剂信息、要求及复试通知由研究生院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并经“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考生调剂申请,相关复试院系按照一志愿复试同等要求做好调剂复试工作。

       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五、时间安排

时间
地点
任务
备注

  4月6日前

复试院系

公示复试院系复试安排及学科专业指标

4月6日

上午10:00

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国浩路181号)

复试考生体检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空腹、自备早餐,自行前往并现场缴费。

4月7日

上午8:30

军事医学楼一楼计算机房(翔殷路800号)

英语听力考试

机考,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月6-8日

复试院系

1.考生报到

2.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3.复试小组综合面试考核和导师面试

一志愿考生在相应学科复试专家组复试

  4月8-9日

复试院系

公示复试结果(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向复试考生公布

  4月10日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调剂系统

公布学校调剂工作办法

  4月14日

相关复试院系

复试小组调剂复试考核和导师面试

       各复试院系将在本公告及时更新公布报到时间地点(附件3),并在复试前逐一联系复试考生。

六、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复试院系将按照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和各复试小组相应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入围预录取对象,并安排导师面签(可电话或视频)。导师以考生初复试总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面试情况,按照招生指标确定预录对象。各复试院系将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各复试院系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须严格遵从现场面试中复试小组发出的各项指令,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在复试过程中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

3.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期间将综合运用面谈、函调外调、信息核查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察。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及时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八、接待电话和监督电话

学校考生咨询接待电话(021-81870842)和招生监督电话(021-81870101)。

海军参谋部训练局设置监督电话(010-66969455)和举报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41)。

军委训练管理部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312)和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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