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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4年河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gwky 时间: 2024-4-11 13:56
标题: 2024年河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河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河北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在确保公平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二、工作流程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 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
(2)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在核算总分(300分满分考生按照总分/3×5核算)后,总分大于或等于251分的前提下,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21分,单科不降分确定复试分数线。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8分,单科降2分确定复试分数线。
(5)特殊照顾类考生加分政策
①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③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归口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给予初试总分加分。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结合报考专业上线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进入复试。
2.复试比例
(1)报考我院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15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非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200%比例进行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复试。
(2)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三类专项计划,指标专用、等额复试、单独录取。
(3)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均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列入普通计划招生录取。
3.复试形式
我院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复试,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我校复试前会陆续发布关于平台使用的说明和操作手册等,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等。考生在复试前一小时检查计算机硬件、复试系统及备用系统等软件,及时排查设备和网络隐患。
4.复试时间
按照国家复试、调剂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复试。拟定3月28日前对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和拟录取;4月8日,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展调剂工作,对接收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拟录取 。4月28日前(含)完成全部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5.调剂工作
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基本条件,同时须符合招生单位自主确定的调剂要求。调剂前我校将发布具体调剂办法和调剂程序等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6.录取工作
(1)总成绩核算方法。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计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 录取程序
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原则和分配程序进行再次分配。
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序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3) 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独考试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日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5)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8.体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三、复试内容
1.原则上按照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复试顺序,每位考生的总体答题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为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四方面的内容,总分为100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流程如下:
① 考生作简短的中文自我介绍。
② 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外语自我介绍,老师外语提问,学生外语回答。
③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考生现场抽题,并进行回答。考核内容参考书目见2023年9月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栏目里公布的《2024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④ 专业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小组成员基于思想道德、政治态度、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等方面自由提问。
⑤ 考生复试结束,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量化打分标准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⑥ 复试结束后,复试评分表交考场秘书,不得更改。学院留存。
2.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方式
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2023年9月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里公布的《2024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形式为开卷笔试。考试开始前,学院将同等学力加试试题以邮件方式发给考生。考生须在A4纸上完成答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答卷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hbuggws@163.com。纸质答卷以快递方式邮寄到河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答卷纸质版须与电子版一致,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答卷全程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具体安排电话通知。
四、量化打分标准
五、资格审核材料:
1.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到学院邮箱
hbuggws@163.com。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须放在一个压缩包里,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另须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定向协议书原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等相关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加分项目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作证明原件,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及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须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等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应急保障措施
1.提前进行系统调试
提前与考生一对一进行“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络远程复试调试,及时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
2.突发网络问题应对
若视频面试过程中反复出现考生掉线等问题,顺次安排后续考生进行面试,掉线考生可后续安排重新面试(更换面试题目)。如考生网络仍未恢复,可采用电话面试的方式,全程要录音。若学校端因停电等原因导致网络不可用,复试小组及时通知考生变更复试时间。
3.作弊防范
面试全程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①复试前对考生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及对应信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②复试过程中,考场助理检查匹配考生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与现场视频中考生本人是否一致。③复试过程全程摄录,若存在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作弊考生复试成绩。
七、相关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078520
监督电话:0312-5078502
监督邮箱:gwyanjiusheng@163.com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学院分学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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